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跨县(区)行政区域的河道管理,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