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保护第十九条有效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