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市地方性法规/第二节 立法准备第十五条有效起草法规草案,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评估,遵循立法技术规范,提高法规草案质量。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