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