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 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和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主体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以及信用修复等机制,保障社会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