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有效本市鼓励推广使用清洁车用能源和优质车用燃料。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车用燃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料。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