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本市鼓励推广使用清洁车用能源和优质车用燃料。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车用燃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料。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