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有效公务用机动车的配备、使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公务用车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用机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