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推进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设施向公众开放。设施开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开放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开放时间。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