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