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采取充填、回填、提取有价组分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