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相关考核。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