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规范。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