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体检,作为制定实施方案和编制、修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依据。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