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单位内部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根据需要配备心理辅导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