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十七条有效本市依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预防和减少因不诚信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