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十五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的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公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鼓励公众优先采用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