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治保障第九十三条已修改本市探索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新模式,采取以案释法、场景互动等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能。本市遵循“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探索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责任制考核。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