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三条有效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作物和棉花、油料、蔬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