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经营者未及时清理违法停放车辆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者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