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停车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