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洛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伊洛河流域保护应当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