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三章 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临汾市人民政府协商建立张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协同保护机制,加强张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协同保护和管理。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4日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