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人才服务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人才公共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的种类、性质、内容、方式。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户籍管理、出入境、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人才安居、文化旅游、创新创业等高效便捷服务。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