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对口帮扶机制,定期选派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领域的优秀人才到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参加学术交流、访问进修、实践锻炼等活动,充分借助“反向飞地”人才优势,更好承接产业和科技成果转移。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海外人才支持保障机制,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研发中心和开放实验室等方式吸引海外人才到本市创新创业。

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