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与流动第二十五条有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对接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组织开展人才交流对接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招才引智活动,精准引进各类人才。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人才引进、举荐,培育和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