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六十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5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