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专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利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