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专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员责任。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