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