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实施跟踪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发生较大设计变更、签证或者实际情况与设计资料严重不符情况的,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审计机关。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