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十一条有效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