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弘扬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营造敢为人先、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保障各类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