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科技研发和产业的空间布局,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等园区和基地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