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鼓励开展跨区域的科技创新合作,推动区域创新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

本市推动建立青岛都市圈协同创新体系,增强青岛都市圈创新资源集聚和技术转化功能。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