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本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