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企业科技创新第二十五条有效本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