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第二十七条有效燃气用户使用燃气从事餐饮行业的,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使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不得违规使用瓶组供气;(二)室内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鼓励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