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十六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周期一般不得低于两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实施年度评估。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