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长制规定第三条有效实施林长制应当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