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用薄膜或者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农用薄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