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十六条有效公民应当遵守下列网络文明行为规范:(一)保护他人隐私,不通过发帖、评论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二)遵守网络行为规范,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浏览、不转发不良信息,自觉抵制境外非法网络群组;(三)不拨打骚扰电话,不发送骚扰信息;(四)不发表有损英雄、模范人物形象的言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网络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