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
第八条
回到全文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