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监督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