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粮食安全保障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促进机制,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研发先进设施、技术、装备,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科研机构、人才、成果与企业有效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