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鼓励民办学校从省外引进教师和学校管理人才,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手续。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