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规定,配建、改造、补建可以兼容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节能减排的相关要求,配建供新能源车辆使用的充电设施或者预留规定比例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