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东部新区管委会)是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委托成都市管理,统筹东部新区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依法有序推进东部新区高质量发展。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