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东部新区建设成渝地区改革开放先行区。东部新区应当充分发挥位于成渝主轴的区位优势和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重庆在现代产业、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的衔接互动,建设成渝相向发展的重要平台。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东部新区建设成都联动德阳、眉山、资阳发展的重要平台。东部新区应当加强与周边区域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体系构建以及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协作,建设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发展共同体。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