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东部新区应当加快建设科技、金融、贸易、国际人才交流等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对外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国际经贸往来与人文交流。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