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条例/第六章 开放合作第四十条有效东部新区应当大力发挥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核心支点功能,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商业商务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消费商圈。支持东部新区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创新服务模式,聚集和延伸服务贸易产业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